带小圆和小愚绕城一周的时候,我播放着王菲的《红豆》。到现在为止,王菲和这座城市给我的感觉依然相同:那种尖锐的青春疼痛,远远的飘渺得不像属于我们,又无限真实地支配过我们,而且以后还将继续支配我们,把我们带进一个似乎并不属于我们的、我们对其没有身体记忆的世界。
我这里说的“我们”,指的是八零后从农村来到城市的移民。我带小圆和小愚去广仁寺、看城墙的时候就想,孩子们对城市的感觉肯定和我们很不一样。对我们来说,城市首先是一种概念,是书本里展现的社会功能和历史成就,当我们进入城市的时候,身体记忆已经定型,城市是观念性的而不是经验的展开到我们的生活中的;而对他们而言,城市就是他们尚未与世界分离时的那个世界。就算有一天终于长大成人,那也还是他们熟悉的、温柔的母体。
小圆喜欢拔萝卜。我们去了很多土地,去过不少模拟的乡村,也去过一些真正的乡村。到了这些地方,小圆就开始拔萝卜。土地、菜园和拔萝卜,对她来说是一种充满新奇感的事物、一种现象,是她在回家的路上以及回家之后会不停叨叨的惊奇话题。她喜欢拔萝卜,这是对儿歌的一种“演出”。儿歌里那些看似浮夸的情节,在现实中就这样复现了;儿歌是她观察乡村的框架,乡村是这个儿歌视角中的“客体”。而对于我们来说,在那漫长的岁月里,乡村就是生活,拔萝卜毫无可爱和新奇之处,它是和农村的动植物一起竞争生存资格的一种日常行动。而很多年后,是在贝乐虎儿歌里我才发现,原来我们的生活也可以被“客体化”,而只要被客体化,它就能变得惊奇。
这种惊奇就是城市生活对我们展开的样子。我小时候学了很久的“红灯停,绿灯行,黄灯请您等一等”,可当时我什么灯也没见过(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有黄灯)。所以即使在西安生活了很久,我也不是百分之百确定:这是个幼稚的教条,还是一般应该遵守的社会规则?因为我们都知道,“不应该干”和“真不应该干”之间有距离。比如说不可偷别人的豌豆,这条规则被说出来就是为了让人违反的,就像鲁迅写的那样,“还是偷我家的吧”。红绿灯的事我就不太明白,不知道它到底能不能写进散文里,因为我也看到有人并不遵守它。
这就是所谓的文化震撼。其实这也没什么,谁不经历点震撼,哪一代人又不经历一点震撼呢?早几代的中国人,也经历了进城的震撼。不过我觉得,对八零后来说,这种震撼相比前几代的中国人更深刻一点,因为从生活的意义上说,我们算是永远离开了农村。和之前几代的中国人并不一样。之前几代人当然也有从农村进城的,但那时社会基本上还是二元结构:城市是治理农村的据点,农村是城市广阔的腹地;越是城市的就越是农村的,越是农村的也就越是城市的。从文化和观念上来说,城市对文化和观念的生产基本是汲取农村的经验作为原料的,然后将其工业化后再倾销回农村。而对我们八零后来说,城市不再是二元结构中的一元,而几乎成了我们整个的生活本身。在我们所有人生的想象里面,现在和未来是属于城市的,只有童年和彼岸是属于农村的。当我们唱“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”,浮现在我们脑子里的是冬天街边喧嚣的烧烤,而不是下雪的瓦房里,火炉边泥巴烧的酒壶。而对于前几代人来说,当他们听到“一条大河波浪宽”的时候,画面是岸边的稻田,插秧的汗水,这些不是他们的生活,就是他们要逃离然后去书写的生活。我们很不一样。
对我们来说,在青春的时候,就是十七八岁开始,我们便隐隐知道自己需要融入到一个没有身体记忆的世界,而这个世界将成为容纳我们生命的未来。我们注定会在这样一个既疏离又充满惊奇、还有些许发怵的世界里生活。王菲就是这个世界的“菩萨”,这个世界是她的道场。
直到现在,我听《红豆》《笑忘书》《天空》时,脑海里都会浮现那遥远的海边城市——首先是蔚蓝的大海,当然是从一个岸边的城市所看到的那个蔚蓝大海,那是百度空间里同龄人常用的背景,那个能看见大海的超现实的城市空间,我去过很多海滨城市从来没见过。它们如此超现实,可是在我的生活里如此真实。我们在生活中,正是用这些歌,用那个看见蔚蓝大海的城市空间作为视角与语言去恋爱,去感受和认知世界的。
开车去往玉龙雪山时,我一边想象着开到山脚下,突然看见雪糕一样巨大的雪山,一边听《相约九八》。我对小圆妈妈说,这首歌真是充满未来感啊,到现在听来还是如此。现在想起来,这大概是我听的第一首王菲的歌。
我不知道孩子们会怎么感受,也许对他们而言,这些绮丽的旋律就是他们所熟悉的母体里自然的一部分,是生出来他们的文化的一部分,我猜是这样;而对我们来说,在遥远的过去,遥远的村庄里面听王菲那样唱出来的,是想象的城市的气息。它之所以给我们带来未来感,是因为我们那时候已经隐隐的知道,那代表我们将要离开自己而去追求的未来,而因为它是我们将要离开自己而去追求的未来,它就注定永远是未来。